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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9月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 廣西考區(qū)考生防疫須知
2022-09-13 17:43    來源:廣西招生考試院    

       

2022年9月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將于9月24日至26日舉行。為保障廣大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,根據(jù)國家和我區(qū)最新疫情防控要求,現(xiàn)將考生參加考試防疫要求告知如下:

一、考前防疫要求

(一)所有考生必須于考前14天申領廣西健康碼、通信大數(shù)據(jù)行程卡,可直接掃描或識別下圖二維碼申領廣西健康碼,并及時更新相關數(shù)據(jù)狀態(tài)。

          

(二)所有從外省返回廣西、來廣西和廣西區(qū)內往返考生,須主動提前通過“智桂通”小程序上的“一鍵直報”功能或通過電話等方式向考點所屬社區(qū)(村、屯)報備并接受健康管理。從外省返回廣西、來廣西的考生在抵達廣西后,應第一時間向考點所屬社區(qū)(村、屯)報備,并在到達廣西的24小時內完成1次核酸檢測。未完成規(guī)定健康管理的考生,不得參加考試。

(三)所有考生在考前連續(xù)14天應每日進行體溫測量和自我健康狀況監(jiān)測,并將相關信息記錄至《健康情況聲明書》(見附件)。

(四)考生在考前14天及考試期間避免參加聚會、聚餐等聚集性活動,減少進入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,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要做好個人防護。

、參加考試防疫要求

(一)所有考生須提供《健康情況聲明書》且體溫低于37.3℃、廣西健康碼和通信大數(shù)據(jù)行程卡“雙綠碼”方可參加考試。當?shù)卣缬衅渌咔榉揽匾?guī)定的,考生須遵照執(zhí)行。

(二)校外考生所有從外省返回廣西、來廣西的考生和那坡縣、靖西市、龍州縣、憑祥市、寧明縣、東興市、防城區(qū)、大新縣邊境 8 縣(市、區(qū))的跨縣(市、區(qū))出行參加考試的考生,在落實考點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健康管理要求的前提下,須提供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,并在進入考點時隨身攜帶(紙質或電子版)備查。48小時內核酸檢測報告”是指核酸檢測出具報告時間以考生《準考證》的“考試開始時間”往前推48小時以內。核酸檢測報告采樣時間、出具報告時間(檢測時間均顯示的,以出具報告時間(檢測時間為準;核酸檢測報告只顯示采樣時間未顯示出具報告時間(檢測時間)的,出具報告時間采樣時間的次日上午6:00為準;核酸檢測報告只顯示日期不顯示具體時間的,出具報告時間以顯示日期當日23:00為準。

(三)以下考生不得參加考試:

1.考前近 7 天有高、中、低風險地區(qū)所在縣(市、區(qū))及參照管理的地區(qū)旅居史的考生。

2.考前近 7 天有社會面本土新冠病毒陽性感染者但尚未劃定風險區(qū)域所在縣(市、區(qū))旅居史的考生。

3.考前近 10 天有境外(含港澳臺地區(qū))旅居史的考生。

4.廣西健康碼為紅黃碼的考生。

5.仍在隔離治療或醫(yī)學觀察期的新冠肺炎確診陽性個案、疑似陽性個案、無癥狀感染者、初篩陽性者、密切接觸者和密接的密接。

6.已治愈出院的確診陽性個案或已解除集中隔離醫(yī)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,尚在隨訪和醫(yī)學觀察期內的考生。

7.有發(fā)熱、干咳等新冠肺炎疑似癥狀(發(fā)熱、干咳、乏力、嗅〔味〕覺減退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結膜炎、肌痛和腹瀉等)人員,或有其他任何疑似情況,未排除感染風險者。

(四)本考點學校在校生按照學校的防疫要求參加考試,考前非必要不離開校園。

(五)考生提前60分鐘到達考點,按照考點指引配合做好體溫檢測和身份核驗,錯峰進入考場。

(六)考生進入考點后,須聽從考點工作人員指揮,在指定區(qū)域等候進入考場,候考時須保持間距1米以上,避免近距離接觸交流。除身份確認時可摘除口罩以外,其余時間應全程佩戴口罩,做好個人防護。

(七)考試結束后,考生應按照工作人員的安排有序離開。 如遇當?shù)卣蚣部夭块T因疫情防控需要對考點進行封控管理,考生應積極配合進行核酸檢測、疾控流調等工作,待封控結束后按照工作人員安排有序離開。

三、考試退費

(一)如因疫情防控導致考點?,報考費將自動全額退回考生原支付賬戶,無需考生提出申請。

(二)因配合疫情防控未能參加考試的考生,可提供相關證明材料(廣西健康碼,通信大數(shù)據(jù)行程卡,衛(wèi)生健康部門、社區(qū)或有關單位證明,封控公告,醫(yī)院診斷證明,新冠核酸檢測報告等),于9月19日至26日期間按照自治區(qū)招生考試院公布的流程申請退費,逾期不再辦理?忌虿蛔袷乜荚囈(guī)定而未能參加考試的,或因個人原因放棄考試的,不在退費范圍內。

四、其他事項

(一)對于刻意隱瞞病情或不如實報告發(fā)熱史、旅行史和接觸史以及在考試期間不服從考點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,將按照《傳染病防治法》《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》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移交有關部門予以處理。

(二)疫情防控要求將根據(jù)疫情防控形勢動態(tài)調整?忌申P注廣西招生考試院網(wǎng)站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欄目(網(wǎng)址:http://spotilive.com/shks/qgjsjdjks.htm)或“柳園清風”微信公眾號(微信號:liuyuanqingfeng)獲得最新考試疫情防控公告。

附件:健康情況聲明書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招生考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2年9月1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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