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上半年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廣西考區(qū)筆試定于3月14日舉行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報考條件
(一)報名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廣西考區(qū)筆試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:
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。
2.遵守憲法和法律,熱愛教育事業(yè)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。
3.具備以下任意一項條件:
(1)具有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戶籍。
(2)持有有效期內的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居住證。
(3)在廣西區(qū)內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在校生或在廣西區(qū)外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廣西戶籍在校生。
以上在校生是指: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讀研究生、在校三年級及以上本科學生、大專(含五年一貫制、“3+2”、三年制)畢業(yè)班學生、專升本三年級及以上學生,其他年級學生不得報考。
(4)持有居住地為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,或者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、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。
4.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。
5.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:
(1)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,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(yè)及其以上學歷,非師范類畢業(yè)生應當具備大專畢業(yè)及其以上學歷。
(2)報考小學教師資格,應當具備全日制中等師范學校畢業(yè)及其以上學歷,非師范類畢業(yè)生應當具備大專畢業(yè)及其以上學歷。
(3)報考初級中學教師以及初級職業(yè)學校文化課、專業(yè)課教師資格,應當具備高等師范?茖W校或者其他大學?飘厴I(yè)及其以上學歷。
(4)報考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以及中等專業(yè)學校、技工學校、職業(yè)高中文化課、專業(yè)課教師資格,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(yè)及其以上學歷;報考中等專業(yè)學校、技工學校和職業(yè)高中學生實習指導教師資格,應當具備中等職業(yè)學校畢業(yè)及其以上學歷。
(二)中等職業(yè)學校和技工院校學前教育專業(yè)及其他專業(yè)所有在讀學生,或只具備中等職業(yè)學校和技工院校學前教育專業(yè)及其他專業(yè)畢業(yè)證書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(報考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除外)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,不得報名參加考試:
1.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。
2.被撤銷教師資格未滿5年的。
3.被給予不得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處理且期限未滿的。
如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報考繳費,由此造成不能認定教師資格證等后果的,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。
二、時間安排
(一)報名時間:1月9日至12日12:00。
(二)報名信息審核截止時間:1月13日17:00。
(三)繳費截止時間:1月14日24:00。
(四)考生信息更正申請截止時間:3月9日17:00。
(五)網(wǎng)上打印準考證時間:3月9日至14日。
(六)考試時間:3月14日。
(七)成績公布時間:4月16日起。
三、報名及繳費方式
(一)注冊報名。
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,可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(wǎng)(http://ntce.neea.edu.cn/)進行報名?忌鷪竺麜r,可自行選擇考區(qū)(即考試地點所在地)、報考類別及報考科目(報名流程詳見附件1)。
所有考生(含此前已參加過筆試的考生)均須進行注冊。重新注冊不影響已獲得的筆試和面試成績。
報名時間截止后考生將不能注冊報名。在報名期間已經(jīng)報名并提交審核的考生,如未通過審核,仍能在審核截止時間之前修改資料并重新報名。
考生報名涉及個人重要信息,不得讓培訓機構或學校團體等其他單位代為報名,否則造成個人信息錯誤、被泄露或修改等后果的,由考生負責。
(二)報名信息審核。
筆試報名實行網(wǎng)上審核,不作現(xiàn)場審核?忌峤粓竺畔⒑,審核單位將在48小時內完成網(wǎng)上審核。審核內容主要是考生上傳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,不審核考生的報名條件和其他信息。
考生應對報考信息的準確性、真實性負責。如填報信息有誤或不符合報考條件,由此造成不能認定教師資格證等后果的,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,繳納的報考費不予退還。
考生報名后應注意及時查看審核狀態(tài),審核通過的考生即可進行網(wǎng)上繳費。審核未通過的考生須在審核時段內修改信息,重新選擇報考類別、考區(qū)、考試科目,再次提交正確報名信息后才能恢復等待審核狀態(tài)。超過審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將視為放棄報名。
考生照片要求:
1.本人近6個月以內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證件照,照片中顯示考生頭部和肩的上部,照片上應能看到人的兩耳輪廓和相當于男士的喉結處的地方,不允許帶帽子、頭巾、發(fā)帶、墨鏡。
2.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,格式為jpg/jpeg,若照片過大,建議使用圖畫、Photoshop、ACDsee等工具,將照片進行剪裁壓縮。
3.照片將用于準考證及考試合格證明,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,考生若上傳非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證件照,將不能通過審核。
(三)網(wǎng)上繳費。
筆試報名實行網(wǎng)上繳費,不接受現(xiàn)場繳費。通過審核的考生應及時登錄報考系統(tǒng)支付考試費,考試費為70元/科。審核通過,但逾期不繳費的考生將視作自動放棄報名。
報名成功的考生可在考前一周按準考證所示考點到該考點主管部門(即考試咨詢點,附件2)領取收費收據(jù)(不領取收費收據(jù)不影響考生參加考試)。
(四)打印準考證。
考生可于3月9日至14日登錄報考系統(tǒng),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,按照準考證上規(guī)定的時間、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。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的憑證,正、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任何內容。
(五)信息更正。
考生完成報名后,如發(fā)現(xiàn)本人姓名、照片等信息有誤,可于3月9日17:00前向本人參加筆試的考點主管部門(附件2)提出更正申請,逾期不再受理。除本人姓名、照片兩項信息外,其他信息不予修改。
四、考試時間
考試具體科目及時間安排如下:
時間
類別 | 3月14日(星期六) | ||
上午 | 下午 | 下午 | |
9:00-11:00 | 13:00-15:00 | 16:00-18:00 | |
幼兒園 | 綜合素質(幼兒園) | 保教知識與能力 | |
小 學 | 綜合素質(小學) |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| |
初級中學 | 綜合素質(中學) | 教育知識與能力 |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|
高級中學 |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| ||
中職文化課 | |||
中職專業(yè)課 | |||
中職實習指導 |
五、成績查詢
4月16日起,考生可登錄報考系統(tǒng)查詢筆試成績?忌鐚Ρ救说墓P試成績有異議的,可自成績公布之日起10日內,持本人身份證及準考證向參加筆試的考點主管部門(附件2)提出復核申請。
筆試單科成績有效期為2年。
六、違規(guī)處理
考生應誠信考試,務必認真閱讀考場規(guī)則(附件3)和準考證上的要求,嚴格遵守考場紀律,服從監(jiān)考員管理。考生進入考場時要接受身份驗證和隨身物品檢查。
考生如不遵守考場規(guī)則,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,有違規(guī)行為的,將按照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(guī)處理辦法》和《教師資格條例》有關規(guī)定處理。在本次考試中,有組織作弊、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等涉嫌違法行為的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(九)》的規(guī)定,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。
七、其他事項
(一)由于各考區(qū)、考點所能容納的考生數(shù)量有限,一旦報名人數(shù)達到考區(qū)、考點上限,我院將會適時關閉滿額后的考區(qū)、考點報名通道,后報名的考生可選擇仍有空余考位的任意考區(qū)、考點報名參加考試。請考生盡量在報名開始后,盡早進行網(wǎng)上報名和繳費。
(二)根據(jù)《教育部教師工作司關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音、體、美專業(yè)考生公共科目單獨編碼的通知》(教師司函〔2017〕34號)要求,音、體、美專業(yè)考生在報名時應選報單獨編碼的公共科目,即須選報“綜合素質(音體美專業(yè))”(相應科目代碼為201A、301A),“教育知識與能力(音體美專業(yè))”(相應科目代碼為202A、302A)。
取得科目201A、202A合格的考生,面試僅限于參加小學類別音、體、美專業(yè)科目;取得科目301A、302A合格的考生,面試僅限于參加初中、高中、中職文化課類別音、體、美專業(yè)科目。考生已獲得科目201、202、301、302的合格成績,可相應替代科目201A、202A、301A、302A的合格成績;但科目201A、202A、301A、302A的合格成績不可替代科目201、202、301、302的合格成績。
(三)根據(jù)《教育部教師工作司關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增加“心理健康教育”等學科的通知》(教師司函〔2017〕41號)要求,小學類別面試增設“心理健康教育”“信息技術 ”“小學全科”三個學科;初中、高中和中職文化課類別增設“心理健康教育”“日語”“俄語”三個學科。各新增的三個學科的筆試科目三(即《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》)結合面試一并考核,請報考上述新增學科的考生,在筆試報考時需選擇相應的公共科目201、202或301、302。
(四)考生網(wǎng)上報名填寫的手機號碼是重新獲取登錄報考系統(tǒng)密碼的重要途徑,在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期間,請考生慎重更換手機號碼。
(五)考生參加考試的有效身份證件為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(或臨時身份證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、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),過期證件以及其他身份證明的證件都不能作為參加考試的有效證件?忌记皯⒁鈾z查有效身份證件,如不在有效期內或遺失的應及時補辦。
(六)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廣西考區(qū)筆試不舉辦培訓,不指定教材,考生可登錄報名網(wǎng)站下載《考試標準》和《考試大綱》自行備考。
(七)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(fā)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,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是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必備條件。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為3年。
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等信息,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(wǎng)(http://www.jszg.edu.cn)查閱廣西教師資格認定的相關通知,或咨詢當?shù)亟逃姓䴔C構。
(八)有關此次考試的信息會在“廣西招生考試院”網(wǎng)站(http://spotilive.com)、微信公眾號(名稱:柳園清風)發(fā)布,請考生持續(xù)關注。其他未盡事宜,可聯(lián)系各考點咨詢。
附件:1.報名流程圖
2.考試咨詢點聯(lián)系方式
3.考場規(guī)則
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招生考試院
2019年12月26日
附件1
報名流程
報名網(wǎng)址(http://ntce.neea.edu.cn/)
附件2
考試咨詢點聯(lián)系方式
(帶★為主要咨詢點)
考區(qū) | 考試咨詢點 | 地址 | 電話 |
南寧 市區(qū) | 廣西大學★ | 南寧市大學東路100號廣西大學新東園繼續(xù)教育學院212辦公室 | 0771-3235622 |
廣西民族大學 | 南寧市大學東路188號廣西民族大學教務處 | 0771-3265112 | |
南寧師范大學 | 南寧市明秀東路175號南寧師范大學行政樓307室 | 0771-3907897 | |
廣西財經(jīng)學院 | 南寧市明秀西路100號廣西財經(jīng)學院繼續(xù)教育學院 | 0771-3853117 | |
廣西職業(yè)師范學院 | 南寧市大學東路105號廣西職業(yè)師范學院繼續(xù)教育部 | 0771-3244530 | |
南寧學院 | 南寧市邕寧區(qū)龍亭路8號南寧學院繼續(xù)教育學院 | 0771-5900908 | |
廣西機電職業(yè)技術學院 | 南寧市大學東路101號廣西機電職院教務處考務科 | 0771-3248625 | |
廣西農業(yè)職業(yè)技術學院 | 南寧市大學東路176號廣西農業(yè)職業(yè)技術學院教務處 | 0771-3279401 | |
南寧市招生考試院 | 南寧市民生路維新街南一里9號 | 0771-2852098 | |
南寧市五合大學城 | 南寧師范大學★ | 南寧市明秀東路175號南寧師范大學行政樓307室 | 0771-3907897 |
廣西外國語學院 | 南寧市青秀區(qū)五合大道19號 | 0771-4730089 | |
柳州市 | 柳州職業(yè)技術學院★ | 柳州市社灣路28號柳州職業(yè)技術學院辦公樓前樓B206# | 0772-3156275 |
廣西科技大學 | 柳州市東環(huán)大道268號廣西科技大學繼續(xù)教育學院 | 0772-2687712 | |
柳州市招生考試院 | 柳州市紅鋒路15號 | 0772-3813958 | |
桂林 市區(qū) | 廣西師范大學育才校區(qū) | 桂林市七星區(qū)育才路15號 | 0773-5846465 |
桂林理工大學★ | 桂林市建干路12號桂林理工大學繼續(xù)教育學院 | 0773-5895958 | |
桂林師范高等?茖W校 | 桂林市臨桂區(qū)飛虎路9號桂林師專辦公樓4樓421教務處考務科 | 0773-3975058 | |
桂林市招生考試院 | 桂林市秀峰區(qū)解放東路6號306辦公室 | 0773-2881960 | |
桂林市 雁山區(qū) | 廣西師范大學雁山校區(qū)★ | 桂林市雁山區(qū)雁中路1號 | 0773-5846465 |
桂林理工大學雁山校區(qū) | 桂林市建干路12號桂林理工大學繼續(xù)教育學院 | 0773-5895958 | |
桂林理工大學博文管理學院 | 桂林市雁山區(qū)雁山街317號桂林理工大學博文管理學院繼續(xù)教育學院 | 0773-8998045 | |
梧州市 | 梧州學院★ | 梧州市富民三路82號梧州學院行政辦公樓三樓考務科 | 0774-5836821 |
梧州市招生考試院 | 梧州市新興二路5-4號四樓 | 0774-3825068 | |
北海市 | 北海市招生考試院★ | 北海市廣東南路市教育局4樓 | 0779-3201219 |
北海職業(yè)學院 | 北海市西藏路北海職業(yè)學院2號樓505室 | 0779-3920127 0779-3920656 | |
欽州市 | 北部灣大學★ | 欽州市濱海大道12號行政樓202教務處考務管理科 | 0777-2808030 |
欽州市招生考試院 | 欽州市新興路26號 | 0777-2839151 | |
貴港市 | 貴港市招生考試院★ | 貴港市金港大道1066號教育局大院 | 0775-4573863 |
玉林市 | 玉林師范學院★ | 玉林市教育東路1303號玉林師范學院辦公樓213室 | 0775-2666296 |
玉林市招生考試院 | 玉林市香莞路11號 | 0775-2673522 | |
百色市 | 百色市招生辦 | 百色市右江區(qū)城北二路33-2號 | 0776-2853268 |
百色學院★ | 百色學院澄碧校區(qū)行政樓433室 | 0776-2876059 | |
右江民族醫(yī)學院 | 百色市城鄉(xiāng)路98號右江民族醫(yī)學院教務處教務科 | 0776-2849543 | |
賀州市 | 賀州學院★ | 賀州市西環(huán)路18號賀州學院西校區(qū)行政樓后樓233 | 0774-5228645 |
賀州市招生考試院 | 賀州市賀州大道50號 | 0774-5139589 | |
河池市 | 河池學院★ | 宜州市龍江路42號河池學院東校區(qū)1號教學樓二區(qū)311室 | 0778-3183572 |
河池市招生考試院 | 河池市金城江區(qū)教育路105號河池高中科教樓五樓 | 0778-2284397 | |
來賓市 | 廣西科技師范學院★ | 來賓市鐵北大道966號廣西科技師范學院科教樓815室教務處教務科 | 0772-6620791 |
崇左市 | 廣西民族師范學院★ | 崇左市江州區(qū)佛子路23號廣西民族師范學院崇德樓305室 | 0771-7870505 0771-7870645 |
廣西城市職業(yè)大學 | 廣西崇左市江州區(qū)駱越大道1號廣西城市職業(yè)大學行政樓304 | 0771-7910097 |
備注:中學或中職考點的筆試主管部門為各市招生考試院。
附件3
考場規(guī)則
(一)開考前30分鐘,考生持準考證(正、反兩面不得涂改或書寫任何內容)、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/臨時身份證/港澳臺居民居住證/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/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(五年有效期)進入考場,兩證缺一不可。
(二)考生只準攜帶必要的考試文具,如2B鉛筆、黑色簽字筆、直尺、圓規(guī)、三角板、橡皮進入考場。嚴禁攜帶書籍、資料、通訊工具(如手機及其他無線接收、傳送設備等)、計時工具(如手表、時鐘等)、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等非考試物品進入考場(非考試物品應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試物品暫放處)?紙鰞炔坏米孕袀鬟f文具用品等。
(三)考生入場時,應主動接受監(jiān)考員按規(guī)定進行的身份驗證和隨身物品檢查等,并在“誠信考試承諾書”上簽字?忌M入考場后對號入座,將本人準考證、有效身份證件放在課桌的左上角。
(四)考生拿到試卷、答題卡后,先核查試卷、答題卡與本人報考的類別、科目、試卷頁數(shù)、大題數(shù)是否相符,如不符,應立即舉手向監(jiān)考員說明情況?忌龅皆嚲矸职l(fā)、裝訂錯誤或試題字跡印刷不清等問題應舉手與監(jiān)考員聯(lián)系。凡涉及試題含義的,監(jiān)考員一律不予解答。
核準信息后,在指定位置處填寫姓名、準考證號信息,并在答題卡指定區(qū)域粘貼條形碼。
(五)考生在開考信號發(fā)出后方可開始答題。遲到15分鐘以上不得進入考場;考試結束前30分鐘,方可交卷離開考場?忌唇(jīng)監(jiān)考員同意擅自離開考場的,按違規(guī)處理。考生不論以任何理由離開考場后都不得重返考場。
考場內時鐘的時間僅供參考,具體時間以考點統(tǒng)一指令為準。
(六)考生應使用黑色簽字筆在答題卡規(guī)定的區(qū)域內答題,不得在草稿紙上答題,寫在草稿紙上或答題卡規(guī)定區(qū)域外的答案一律無效。在同一科目考試中,不得使用不同顏色的字跡做答。不得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。填涂答題卡客觀題型必須使用2B鉛筆。
(七)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,嚴格遵守考場紀律,服從監(jiān)考員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(jiān)考員正常工作。監(jiān)考員有權對考場內發(fā)生的問題按規(guī)定進行處理,如實填寫“考場情況記錄表”和“考生違規(guī)情況登記表”,并要求違規(guī)考生在“考生違規(guī)情況登記表”上簽名確認。
(八)考生離開考場前必須交卷,禁止攜帶試卷、答題卡、草稿紙離開考場。離開考場后,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和交談。考試結束信號發(fā)出后,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,并將試卷、答題卡按頁碼順序整理好放在桌上,待監(jiān)考員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。
(九)考生有違紀、作弊等行為,將按照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(guī)處理辦法》《教師資格條例》進行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