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做好我區(qū)高等教育自學考試(以下簡稱自學考試)轉考工作,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的統一安排和部署要求,我院定于8月21日至9月15日開放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申請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辦理時間和方式
(一)考籍轉出。
1.考籍轉出申請必須由考生本人提出,申請時間為8月21日9:00至27日24:00,逾期不予補辦。考生可登錄“廣西自學考試網上系統”(網址:http://spotilive.com/lstd/zk/index.htm,下同)進入“轉考管理—省內轉省外”頁面,按照網上提示步驟提交申請,或通過“廣西數字一體化平臺”網頁端(網址:http://zwfw.gxzf.gov.cn/)登錄平臺后進入“個人服務-部門服務-自治區(qū)教育廳-對自考合格課程跨省轉移的確認(省內轉省外)-在線辦理”頁面提交申請。
根據我區(qū)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本次自學考試考籍轉出取消現場確認環(huán)節(jié),改由我院工作人員在8月28日至31日期間,對考生考籍轉出申請信息進行電話確認,請考生務必預留正確的手機號碼,并確保電話暢通。
2.轉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后,我院將考生考籍電子檔案提交至國家“轉考平臺”。
3.有以下情況之一的,考生考籍檔案不得轉出:
(1)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(guī)定被?蓟蛘哐舆t畢業(yè)期間的;
(2)已經取得某個專業(yè)全部課程合格成績,只能在我區(qū)辦理畢業(yè)手續(xù)的;
(3)使用溝通成績、專本銜接合成成績、網絡助學合成成績課程的;
(4)屬于通過免考申請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;
(5)尚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所對應的實踐性環(huán)節(jié)課程合格成績;
(6)畢業(yè)論文或畢業(yè)設計合格成績;
(7)考籍轉入我區(qū)未滿一年的。
4.考生在轉出手續(xù)辦理完成后,應及時聯系轉入地省(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)教育考試機構辦理轉入手續(xù)。
(二)考籍轉入。
1. 考籍轉入先由我院通過國家“轉考平臺”接收轉出地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提交的考籍電子檔案,接收時間為9月1日至15日,審定后的合格檔案錄入考生在我區(qū)的考籍檔案中,不合格檔案退回至轉出省份。
2. 考生需在我區(qū)報名自學考試并至少取得一門課程合格成績,方可辦理考籍轉入手續(xù)。本次考籍轉入同時取消現場確認,改由我院工作人員在9月10日至15日期間,對考生轉考申請信息進行電話確認,請考生務必預留正確的手機號碼,并確保電話暢通。
二、轉考結果公布
(一)請考生于9月15日后登錄“廣西自學考試網上系統”,在“轉考管理”中查詢轉出外省結果,并與轉入地省級教育考試機構聯系確認。
(二)請考生于9月15日后登錄“廣西自學考試網上系統”,在“轉考管理”中查詢確認外省轉入結果。
轉考申請咨詢電話:0771-5338209,5337817。
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招生考試院
2021年8月20日